各学院、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1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0]41号)精神和各专业学位点报名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以下专业学位点继续接受报名,其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继续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点名称、复试名额及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学位代码
| 复试名额
| 学位点所在学院
| 联系方式
|
工程硕士
| 食品工程
| 085231
| 4
| 食品学院
| 陈 亮13807559569
李从发13907657506
|
材料工程
| 085204
| 4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李 劲13036009908
曹献英13637541179
|
化学工程
| 085216
| 4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电子与信息工程
| 085208
| 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张 燕13322065900
杨 雄13976788963
|
国际商务硕士
| 025400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李 霞13086026688
柯佑鹏13976481616
|
翻译硕士
| 英语笔译
| 055201
| 3
| 外国语学院
| 彭晓华13136005736
|
英语口译
| 055202
| 3
| 外国语学院
|
二、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26日下午17:00;
各相关学院在2010年9月26日前将报名情况通报研究生处(9月21日须初报情况),并按学校的规定在2010年10月1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三、其他事项
1、专业学位推免生均为自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2、请各学院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处。
3、请各学院有意愿的学生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参照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点积极报名。相关事宜请致电“一”表中各相关学院的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