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填报海南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及申报和遴选2021年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2021年01月26日 21:04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部、中心):

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提高导师管理效率,学校已创建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已导入部分信息,但仍有大部分导师信息待完善和维护。2021年研究生导师申报和遴选工作近期将进行;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也将启动,为统筹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填报

所有研究生导师登录信息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导师个人信息填报操作参照说明(附件1),登陆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系统完善个人数据信息。为使系统技术人员更高效服务导师填报系统,建议广大导师加入“海大导师”QQ群(QQ:1078334900),进群后请修改名称为“学院-姓名”,并按群规参与群交流。

二、研究生导师岗位申报和遴选

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6]24号)(附件2)《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海大办[2019]48号文件(附件3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要求如下:

1.2021年研究生导师申报和遴选工作通过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施行。要求导师填写至少近5年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指导研究生等信息;特别要求务必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在研项目、科研成果等重要信息,便于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2.以提高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素质、优化导师结构、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基本指导思想,不得降低遴选标准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研究生秘书严格审查导师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4;

4.按照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各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将拟同意新增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及所在学科汇总202123日以前在系统中推送至研究生处

三、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最新通知要求(附件5),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教育部。届时,学校将基于本次采集的系统数据,导出导师信息,无需学院和导师再次手工填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处学位办:王志佳老师,电话:66279023。



附件1. 导师年审管理说明

附件2. 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

附件4. 导师年审管理说明

附件5.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工作部)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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