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提高导师管理效率,学校已创建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已导入部分信息,但仍有大部分导师信息待完善和维护。2021年研究生导师申报和遴选工作近期将进行;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也将启动,为统筹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填报
所有研究生导师登录信息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导师个人信息填报操作参照说明(附件1),登陆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系统完善个人数据信息。为使系统技术人员更高效服务导师填报系统,建议广大导师加入“海大导师”QQ群(QQ:1078334900),进群后请修改名称为“学院-姓名”,并按群规参与群交流。
二、研究生导师岗位申报和遴选
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6]24号)(附件2)《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海大办[2019]48号)文件(附件3),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要求如下:
1.2021年研究生导师申报和遴选工作通过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施行。要求导师填写至少近5年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指导研究生等信息;特别要求务必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在研项目、科研成果等重要信息,便于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2.以提高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素质、优化导师结构、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基本指导思想,不得降低遴选标准;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严格审查导师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4;
4.按照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各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将拟同意新增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及所在学科汇总表,于2021年2月3日以前在系统中推送至研究生处。
三、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最新通知要求(附件5),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教育部。届时,学校将基于本次采集的系统数据,导出导师信息,无需学院和导师再次手工填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处学位办:王志佳老师,电话:66279023。
附件1. 导师年审管理说明
附件2. 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
附件4. 导师年审管理说明
附件5.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工作部)
202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