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我校获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2010年11月11日 11:50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批准全国64所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校法律硕士成功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全省仅我校成为试点单位。

教育部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为保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同时下发了《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高校充分认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这是我校首次获准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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