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考生:
根据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果,部分博士点存在考生报考导师相对集中,部分导师有招生指标却没有考生报考的情况。为加强学校博士点建设,进一步推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启动校内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调剂方式:各学位点应在完成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之后开展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录取全过程监控,确保公平公正。
2.调剂对象:报考学位点的专业综合考核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含)60分)但未被报考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
3.调剂范围:考生所报考专业具有博士招生指标但招生任务没有完成的导师。
4.录取方式: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调剂考生候选名单;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调剂流程
1. 信息公布:各学院须于6月18日前确定尚有剩余招生指标的导师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面向考生公开。
2. 考生申请:考生填写《海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申请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提交至拟调剂报考导师所在招生学院;学院组织相关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调剂考生候选名单。
3. 学位点考核:学位点根据调剂考生候选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 拟录取名单上报:招生学院于6月23日前,将调剂拟录取名单和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研招办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每位考生仅可申请1个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后不得更改。
2. 具有调剂资格但未参与调剂或未调剂录取的考生,自动终止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资格。
附件:《海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