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申报通知
    2024年03月22日 18:01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按照“分类指导,分层遴选,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进行遴选与培育工作。

(一)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

(二)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外资源,突出协同培育。

(三)突出重点,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对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性强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二、培育标准与条件

(一)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能对全省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国际化人才培养、“四新”建设、教育教学数字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课堂教学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适应自贸港建设人才需要等方面,以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进行培育。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经验、课堂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项目组成员应在5-10人左右。

(三)项目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成果,且经过至少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

(四)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拟申报特等、一等教学成果应经过4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工作,早规划、早启动,抓统筹、抓落实,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学成果奖的选题与培育工作。

(二)学校对遴选出的培育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对获得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学校将择优予以持续支持和建设。

(三)学校立项培育的项目,须申报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对满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省级获奖项目,须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加强建设,并申报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

(四)学校对培育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指导,将适时组织开展培育进展情况集中检查,同时针对培育过程出现的问题及困难,协调相关专家予以指导。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112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pyb@hainanu.edu.cn。

联系人:单文启、陈晓宁;联系电话:66279062、6627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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