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研〔2021〕18号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改革,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教育目标,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建设一批创新精神培养与实践能力培育并抓、传统教学手段与新兴科学技术并举、富有示范效应的研究生精品课程;满足在线教育的迫切需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学习平台,拓展教学时空,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推广和共享。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范围:申报课程应已列入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近5年至少已讲授3轮次(同一授课教师所讲授的课程名称相近、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似的课程,可视为讲授同一门课程),课程评价优良,且修读的研究生达到一定规模。精品课程建设重点以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实践类课程为主,兼顾与时俱进、富有学科特色、有潜力的非学位课程。
2.教师要求: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师德师风好、学术造诣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和教学特色鲜明,原则上已从事3年及以上研究生教学工作且教学成果良好。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且由2名及以上骨干教师组成。
3.课程水平: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为研究生培养目标服务,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符合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新要求;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课程育人核心载体作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理论方面科学地体现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实践方面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注重课程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4.教学方法:申报课程的相关教学资料丰富、教学条件好,较好地实现优秀教学或实践资源的共享;在教学方式上综合运用案例、讲座、研讨、实验(实践)教学等多途径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形式,注重运用现代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探索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和创新。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申报和佐证材料。
2.申请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根据实际开课质量和教学团队力量等综合评审,于6月2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课程的《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pyb@hainanu.edu.cn,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8A室)。
3.研究生处于7月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通过的课程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建设立项。
5.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由研究生处与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其所在教学单位签订《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任务书》。
四、项目资助
1.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门,分两次划拨:签订立项任务书后下拨第一次经费(5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第二次经费(50%)。
2.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管理与使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主要使用范围包括: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资料(参考书、音像资料、教学软件等)的购置和复印、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外出调研、教学研讨或培训等。
五、其他
1.本次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拟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门数根据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实际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各单位可以本次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院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遴选工作,并择优推荐至少1门院级精品课程,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3.学校将对立项课程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与评估机制,包括随机听课、学生评教、中期检查(建设满1年)和期满验收等。有关检查与验收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立项课程建设期满验收时,应在线上平台完整呈现在线教学资源,该资源应结合课程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的教与学为重点,系统、完整地呈现课程内容,注重适用性与易用性;按章、节、知识点等解析,并按知识点(单元)组织、制作课程视频、提供作业、讨论和考试等内容,区别于传统课堂实录。
联系人:单老师、易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62。
附件:1.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