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海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已公布(附件1),为做好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课程建设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1.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的有关要求及内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检查与验收事项等详见《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海大办〔2021〕45号,附件2)及其附件。
2.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采取团队建设制,每门建设课程由一位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数名骨干教师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教学团队建设应兼顾理论与实践教学。
4.经费预算的编制、资助经费的使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编制和使用。
二、项目任务书填报
请项目(课程)负责人填报“海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3份),经所在研究生教学单位审核后,于8月23日(周一)下午5:00前将项目任务书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按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yjspyb@hainanu.edu.cn。研究生处审核盖章后,所在单位领回2份,所在单位和项目(课程)负责人各执1份。
项目任务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和水平不得低于项目建设要求,各单位负责审核项目任务书中的各项内容,并督促项目(课程)负责人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1.关于公布海南大学2021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2.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海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