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
关于2021—202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琼高教[2021]149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202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一)需求导向。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优先新增学科基础好、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亟须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二)统筹兼顾。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要认真把握条件,统筹学术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鼓励发展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类别;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
(三)适度发展。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立项中参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坚持量力而行,不急于求成,做到适度发展。
对已被纳入2019—2023年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可视情况续建或予以调整。对其中已参加2020年学位点申报,且通过省学位委员会审核,被推荐到教育部审查但未获通过的学位点,可考虑优先列入省立项建设名单。
二、 申请材料
各学院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立项简况表。已纳入2019—2023年立项建设规划且在建设期内的学位授权点可不填报相关材料。
申请简况表及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电子邮箱yjsxwb@hainanu.edu.cn,研究生处汇总后上报至省学位办。联系人:廖双泉(66279092)、吝思琪(66280797)
三、 申报要求
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是加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为今后(2023年、202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
1.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简况表
2. 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立项简况表
3.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简况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