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校定于本学期11月中旬增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各培养单位报送本次拟授予学位材料的工作安排如下:
1. 本次受理的申请学位对象是:已经毕业的但还未授予学位且在2020年11月4日之前达到了学校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
2. 各培养单位及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申请审核。
3. 学院拟授学位名单材料详见附件1、2、3、4、5,填表时请注意附件1需填写论文是否为一次检测通过、一次评阅通过及一次答辩通过,附件3-1需填写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所有论文并标明其中哪些论文用于申请学位。学院拟授学位名单材料的纸质材料(盖章)和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3日上午9:00-11:00集中提交至研究生处307办公室,其余时间不单独受理。
4.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送教务处。
附件1. 海南大学2020年11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海南大学2020年11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附件3-1.海南大学2020年11月申请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
附件3-2. 海南大学2020年11月申请学位者发表SCI、EI、CSSCI论文情况及分区
附件3-3. 海南大学2020年11月学院申请学位者发表论文统计情况表
附件4. 海南大学2020年11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单(注:此表随同博士学位论文1本/人送交研究生处307办公室,研究生处不再收取硕士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需提交PDF电子版(含签字页“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PDF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序号-专业名称-学号-学生姓名(此处的序号与附件4的序号一致).
附件5.2020年11月学院审核拟授予学位材料说明
联系电话:0898-66279023,王老师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