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22日 16:30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和答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审核。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须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1)研究生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答辩申请等相关内容,导师填写有关意见,研究生教学秘书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即:研究生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等。

3)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还需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并经学院审议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意见后,于9月10日之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2.所有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及参加论文答辩;获学校有关项目资助(联合培养、访学、会议资助等)的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到学校财务处结清所有款项,方能申请答辩。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论文送审前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检测的申请及审核等相关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即:研究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完成。学生提交检测申请及提交材料(附件4.5)须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学院审核、论文检测及检测结果的导入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1.检测对象、检测时间、检测程序、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海大办〔2021〕68号,附件2)执行。

2.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学生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检测,以免影响后续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

三、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严格执行双向匿名评审,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海大办〔202065号,附件3)执行。特别要求: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审的相关材料中。送审论文版本均从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即:研究生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论文送审工作须于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评审实行分级评审,包括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和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评审。

(一)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利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智能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论文送审,针对以下两类学位论文:(1)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2)申请提前毕业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

以上两类学位论文由学校研究生统一组织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的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向匿名盲审格式》(附件4)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模板》(附件5)要求。

2.请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于2022年9月25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即:研究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学术不端的检测及检测结果的导入,以免影响毕业答辩进程。

(二)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评审

所有申请毕业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审工作。论文评阅采用《海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学院用)》(附件6)。

四、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与报送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于12月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海大办〔201434号,附件7)执行。

1)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须为奇数,不少于5人;

2)参加答辩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评议时,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必须回避。

2.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提交授予学位申请前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每篇论文原则上仅检测1次,检测合格方可申请学位。

3.12月20日前提交按规定格式装订的最终版学位论文。其中,提交研究生1本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所在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各4本(分别为院资料室2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并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通过“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同时,通过图书馆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

五、学位论文的修改和印制

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研究生网站“管理规定”栏目下载)制作学位论文。

论文送审前,须根据实际需要制作适当数量的学位论文,用于论文评审和答辩;论文答辩后,根据论文评审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印制正式学位论文。

六、其他

请各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66279023

Email:yjsxwb@hainanu.edu.cn

 

附件1.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2.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海大办〔2021〕68号)

 3.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海大办〔202065号)

 4.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向匿名盲审格式

 5.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模板

 6.海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学院用)

 7.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海大办〔20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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