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授予王聪聪等2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和海南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经过三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学位证书。现将2023年7月博士学位获得者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6日止。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反馈。
电子邮箱:yjsxwb@hainanu.edu.cn
联系人:范老师
附:海南大学2023年7月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