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位授予标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海大党政办〔2025〕23 号)要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等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资源与环境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基本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9023
联系邮箱:yjsxwb@hainanu.edu.cn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之内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报告,并在报告中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无异议,修订内容正式生效,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26年3月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基本条件通过名单》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